我想寫一篇藝術創作與宣傳行銷的關係,一種我還深陷其中的微妙關係,究竟一個藝術創作者需要了解或是參與多少宣傳的規劃、討論,甚至執行呢?在任何一種創作過程中,有多少的思考與決定是向外的?我想指的是社會、人群,也就是所謂的觀眾,當然那些向外的種種,來自於創作的源頭,也就是創作者(團隊)的中心思想所延伸出來的,然後再透過不同的語言與呈現方式,進行一種轉譯,把這些作品傳達至人(觀眾)的多元思維邏輯裡,像是如電視媒體、報紙、網路平台、廣播或是人際交流等方式,來進行分享與感受的一場心靈交流,因為無論是電影、文學、繪畫、音樂、舞蹈、戲劇、雕塑、建築、科技藝術等創作型態,都在尋找與人生活之間的對話可能,那是除了吃喝玩樂之外的另一層需要,也是生活的調劑,於是生命似乎是離不開藝術的,或是說離不開生活之「美」的選擇吧!
回到一個創作者對於自己的作品了解與否,或是說,一個作品在完成之後,如何被自己或他人進行溝通與傳遞這件事,的確十分奇妙,因為人,因為社會,因為有不同的人在同一個社會裡,於是有了不同的溝通方式。那一個創作者難道無法為自己的作品溝通嗎?我想這是個複雜的問題,因為無論是任何一種藝術創作,都可以有不同的方式被認識或了解,那可能是很大眾的全面撞擊,也可以是很私密的感受連結,於是藝術創作的成品,如同一個新開發的食物或任何產品一般,需要被包裝、被介紹、被了解,然後才有機會被分享,在這些過程當中,出現了一種角色,就是宣傳企畫,這角色裡面包含著不同的思維邏輯,那麼一個宣傳企畫的人,是如何跟創作者溝通呢?如何在創作的脈絡裡找到分享的方式,這是最不容易的部分,一個藝術品,如果沒有人欣賞,那還算不算是一個藝術品呢?我想…是的!當我覺得它是,而它就是一個藝術品!雖然那是很自我的說法,但有時候的確是的,那是創作者的一種信心。當它不是擺在家中,而是被公共展示的時候,你會獲得更多的回應與答案,你會發現你所認為的藝術品,在社會上的價值,你會找到不同時間與時代下的語言落差,你會問更多的問題,又或是堅持更多的事,因為你(創作者)在尋找下一個語言,而一個好的宣傳與規劃角色,是必須誠實的,因為那樣才能長久,那需要與創作者一同如實的分享,一起發現社會的眼睛,並不刻意的為彼此服務,即便需要刻意的時候,也能從其中找到最合適的方式去傳達、分享,在那之後,所有的回應,也才能真實、自然的去享受啊!
在藝術創作之外,我們也常常看見各種華而不實的廣告,或是誇張的報導,而那些又給了我們甚麼呢?又為了甚麼呢?因為產業與商機的帶動,讓人容易迷失在混亂的商場與比較之中,為了獲利不擇手段,用各種的方式包裝、置入、行銷,而那些是很難抑制的問題,最大的問題是「本質」,也就是初衷。一個產品製造出來的初衷是甚麼?如同一個創作的過程也是這樣的,不能忘記源頭,不能忘記本質,因為在一個作品完成後的所有溝通語言,都跟這本質有關,不能曲解它。
再回到談論藝術創作與宣傳兩者之間的關係,這其實是需要像站在不同的山峰上去看世界的感覺,想像一下,那兩邊看見的視野(世界)也許很不同,但偶爾需要有所對望而有所交集,有時可能會起大霧而看不清方向,或是在大雨滂沱時找不到路,但心中總有個目標,即便迷路或是不清,但就是要願意看下去,願意等待,等待交會的想法與創意之後,你會發現心中的路,漸漸出現在眼前,指引著彼此前進,前進到更多人的心中,存留甚至永恆,我想這才是真正的藝術所需要思考與溝通的吧。
說到這,我想說的是創作不是一個人的事,當你想要分享給更多人的時候,你必須願意爬山,當然你可以選擇不爬,或是你不一定要爬大山,也許你可以直線開上路,或你也可以走蜿蜒迴路,但是,當你已經決定時,除了爬之外,重要的是要能夠享受路上的風景…。
是吧!
文/周書毅 2012.07.19
周先生與舞者們 2012舞蹈旅行,演出《1875拉威爾與波麗露》,首站於臺北市四四南村。攝影/范峻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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